近日,丰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创新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家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以“上门办案”的方式彰显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被告人胡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承办法官周世魁了解到,胡某某因身患疾病,行动极为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周世魁主动与公诉人沟通协商,最终决定驱车前往被告人家中,设立临时法庭,进行一场“上门庭审”。
尽管庭审场地从法院变成了民居,但法律程序一丝不苟,庭审环节规范严谨。在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周世魁关切地询问胡某某的身体状况和治疗进展,并结合案情再次耐心释法说理。“真没想到你们能到家里来开庭,太感谢了!”面对承办法官的真切关怀,胡某某深受感动,连连表示感谢。
上门开庭,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丰宁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如我在诉”理念,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司法不止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丰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