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滦区法院通过高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洗浴中心地面湿滑导致的健康权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今年5月3日,张某在某洗浴中心消费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造成左侧肱骨大小结节骨折,住院治疗近十天,医疗费支出一万余元。事后,张某就赔偿问题与洗浴中心多次协商,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洗浴中心则辩称,张某作为成年人,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分担部分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爽迅速厘清基本事实,认为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决定全力开展调解工作。王爽法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洗浴中心经营者释明其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确保消费环境安全;另一方面,也向张某说明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消费过程中也需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通过反复沟通、细致核算损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当事人的分歧逐渐缩小。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洗浴中心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元,并当场通过转账方式付清。张某与洗浴中心经营者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承诺不再就此事主张其他权利。
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与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双滦区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通过柔性调解,既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双滦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来源:双滦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