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双桥区法院将庄严的巡回审判台搭进村委会,一起涉老年人犯罪案件就地开庭审理,最终画上了一个情、理、法交融的完美句号。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毛某均已年过七十五,本是乡里乡亲。却因张某在道路上放置葛针影响了毛某骑车通行,双方从口角争执升级为厮打,最终导致毛某受伤。案件移送到双桥区法院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矛盾尖锐,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刘晓兵亲自“挂帅”,担任审判长,决心彻底化解这场老邻里的积怨。
巡回法庭庄重肃穆,法院特意邀请左邻右舍旁听,将真实的庭审变成了一堂“零距离”的法治公开课。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悔不当初,当庭认罪悔罪,并愿意积极赔偿。法官、检察官、村特邀调解员发挥调解合力,聚焦民事赔偿部分,共同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最终,冰释前嫌,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毛某为张某出具了谅解书。
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鉴于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年满七十五周岁,且已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更是对修复社会关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生动实践。一判了之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关键。
此案是全市法院深化“和合助老”机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巡回审判,“审”的是个案,“普”的是法律,“暖”的是民心。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和合助老”法官工作站的平台作用,持续加强老年人司法权益保障,用更具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守护“夕阳红”。
(来源:双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