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夏东旭)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列重要部署,为法治建设指明方向。《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进入体系化、规范化新阶段。在此时代背景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施行,为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担当。
深刻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筑牢法治信仰之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立足于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是对原有法律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问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学习领悟这部法律,要把握其政治性。统计调查数据是党和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治国理政的科学性、有效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强化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刚性,明确了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这深刻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坚定决心。
必须从政治高度认识依法统计的高度重要性,将法治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刻理解其人民性与时代性。统计调查工作源于社会、服务于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加强了对调查对象权益的保护,体现了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原则。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预留了法律空间,这就要求我们的法治思维必须与时俱进,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统计调查实践中的新问题。
恪守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涵养统计清风正气。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贯彻实施,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外部约束,更有赖于全体统计工作者内在职业道德素养的支撑。“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这八个字,凝练了统计职业道德的精髓,是统计文化核心价值的体现,也是每一位统计调查人安身立命的职业操守。
“诚信诚实”是统计工作的道德基石,要求我们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保持不懈追求,在每一个环节都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依法统计”则是统计工作的行为准绳,要求所有统计调查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严格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最终要靠法治的威慑力和道德的感召力共同作用。作为统计工作者,必须以身作则,将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日常,引导全体人员深刻认识诚实守信的崇高价值,使依法统计、坚守数据真实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法》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相继施行,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治宣传教育不是简单的法条灌输,而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和法治实践,目的在于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成为习惯。
需要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对内,要以统计调查系统干部职工为重点,深入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专题学习,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外,要面向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的义务及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提升全社会的理解与配合度。用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并将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实践紧密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工作全过程。
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提升和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的改善上。要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加强评估反馈,确保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动。
征程万里风正劲,法治护航使命艰。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施行是统计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续深入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恪守职业道德,深化普法宣传,努力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向新高度,为产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全部力量,在法治轨道上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