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滦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探索灵活执行方式,通过引导当事人以第三方关联公司资产抵偿债务的方式化解难题,使一起陷入僵局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房某专程向法院送来锦旗,对执行干警尽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该案原告房某与被告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2024年6月20日,经双滦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同年9月19日,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王帅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财产情况复杂,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不足,短期内全额清偿债务存在较大困难。为切实推进案件执行,避免程序空转,王帅并未机械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而是主动搭建对话平台,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但此后,被执行人再次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面对反复违约的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气馁,持续跟踪案件进展,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司法处罚等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其寻找切实可行的债务解决方案。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主动提出以其关联第三方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抵顶本案全部债务本金811169.58元及相应利息。申请执行人房某在实地查看房产、评估价值后,同意了该抵债方案。
2025年12月12日,在法院见证下,双方顺利完成资产抵顶手续,涉案债务全部清偿完毕。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实现彻底化解。
本案是双滦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次生动体现。面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巧妙引入第三方资产抵债,打破执行僵局,既有力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债务企业提供了纾困解难、重焕生机的路径,实现了维权与救企的双重效果。该案的成功处理,展现了法院在服务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为类似涉企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实践。
(来源:双滦区法院)